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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專項方案的通知

現將《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重大改革專項總體方案》和《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方案》《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監管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方案》《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方案》《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方案》《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多式聯運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

重大改革專項總體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17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12號),推動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各項改革試點任務有效落實,全面提升自貿試驗區建設質量和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貿試驗區的各項決策部署,圍繞自貿試驗區戰略定位,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以風險防控為基本底線,按照“三大重點、五大體系、五大專項”建設要求,深度挖掘改革潛力,著力改善營商環境,建設高端開放平臺,帶動產業集聚發展,突出在政府職能轉變、投資貿易便利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法治化營商環境營造、現代立體交通體系和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等方面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加快建設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現代綜合交通樞紐,當好全面改革開放試驗田和內陸開放型經濟示范區,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發揮示范帶動、服務全國的積極作用。

二、目標任務

圍繞促進投資自由化、貿易便利化、管理法治化,打破部門條塊分割,強化系統集成、全面推進,2017年年底前力爭基本搭建起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以政務服務、監管服務、金融服務、法律服務、多式聯運服務為主體的綜合服務體系框架,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系統性、集成性改革成果,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路徑、積累經驗、創造模式。

三、基本原則

——堅持貫徹國傢戰略意志。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貿試驗區戰略定位和總體方案試點任務作為基本遵循,突出自貿試驗區是國傢改革試驗田的定位,站位全國、服務大局,積極為國傢試制度、為地方謀發展。

——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把制度性改革創新作為謀劃各項試點內容的主要任務,按照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的精神要求,突出探索創新、先行先試,通過模式創新、流程再造、技術革新等多渠道方式,著力在“放管服”改革、監管服務、金融創新、多式聯運和物流服務等方面實現突破,通過制度性改革釋放制度紅利。

——堅持對標國際慣例和標準。把對標國際作為建設高水平、高標準自貿園區的關鍵途徑,註重對標國際通行規則和最高標準,結合我省實際,充分調研論證,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市場準入、大通關、監管、金融、法律、多式聯運等服務標準、模式,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堅持突出河南特色優勢。把突出交通物流優勢作為自貿試驗區建設的主要特色,以多式聯運為抓手,推動基礎設施、標準和規則體系、物流服務模式、政府及企業信息等多運輸方式、多規則體系、多部門間實現互聯互通,加快形成大樞紐、大物流、大產業。

——堅持改革的系統集成。把註重系統性集成改革、避免改革的碎片化作為自貿試驗區改革的基本要求,高起點、高站位超前謀劃,打破部門間條塊分割,以方案和制度設計的系統集成,推動各部門通力協作,凝聚改革合力,形成一批制度性改革的系統集成經驗,為全省乃至全國全面深化改革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四、工作舉措

(一)突出三大重點任務。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政府管理方式創新。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釋放制度紅利。持續探索深化“多證合一”“證照分離”“先照後證”改革,以減證帶動簡政。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下放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最大限度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精簡投資項目準入階段的相關手續,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探索實行先建後驗管理模式。完善行政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各片區建立權責清單,清理規范、依法確認行政權責事項,厘清政府權責與市場邊界,編制權力運行流程圖,並依法向社會公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實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新模式,完善自貿試驗區網上辦事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在線申報,打造政務服務“一張網”。

2.以多式聯運為抓手,構建現代物流體系。建立以信息共享為目標的多式聯運“一單制”,建設承載信息匯集、共享、監測等功能為一體的“一單制”電子標簽賦碼,采取“一站托運、一次收費、一單到底”的聯運服務模式,實現不同運輸方式、不同企業間多式聯運信息以及政府公共信息開放共享和互聯互通。建立暢通物流服務通道的集疏運體系,推動鄭州建設全國快遞中轉集散中心,加密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傢的中歐班列和空中航線,推進鐵路樞紐站場、航空貨運樞紐、對外公路通道建設,解決物流“最後一公裡”問題。建立健全跨公路、鐵路、水運、民航等多運輸方式、多部門的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完善部門定期交流合作機制,在設施建設、信息共享、政策研究等方面協同開展工作,定期研究解決多式聯運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3.加快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打造與高標準國際投資貿易規則相銜接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減少或取消外商投資準入限制,完善實施2017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探索備案制改項目承諾制、備案文件自動獲準制,實行企業設立、項目投資、綜合受理“單一窗口”,簡化辦事環節。推動貿易轉型升級,大力發展跨境電商。建立完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臺,探索構建跨境電商發展規則體系,形成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國際貿易綜合服務體系。進一步與高標準國際投資貿易規則相銜接,推進通關通檢便利化改革。實施海關監管制度創新、通關一體化改革、海關稅收征管方式改革、深化國際間海關合作等通關便利化舉措,實施檢驗檢疫一體化、推動認證及檢驗檢測結果互認、貿易便利化示范工程建設等創新舉措。

(二)構建五大服務體系框架,推進五大改革專項。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圍繞促進投資自由化、貿易便利化、管理法治化,探索構建商事便利、快捷高效、一網通辦的政務服務體系,通關便捷、安全高效、一單關檢的監管服務體系,多元融資、服務高效、一體聯控的金融服務體系,機制健全、仲調結合、一律平等的法律服務體系,互聯互通、物流全球、一單到底的多式聯運服務體系,盡快搭建形成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以政務、監管、金融、法律、多式聯運服務為主體的五大服務體系框架。強化責任,明確分工,推進實施政務服務、監管服務、金融服務、法律服務、多式聯運服務五大改革專項。

1.實施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專項。以“一次辦妥”為目標,重點圍繞“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服務效能,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施“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減少審批事項,打造全天候網上政務服務模式,實行“一套表格、一號申請、一口受理、一網通辦”,實現“及時辦”“就近辦”。主動放權、簡化審批,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完善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強化信用監管和聯合懲戒,創新市場監管方式,推進綜合執法改革,營造商事便利、服務高效、監管有力的政務服務環境。(牽頭單位:省工商局、編辦,配合單位:省委改革辦、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省政府法制辦、省國稅局、地稅局)

2.實施監管服務體系建設專項。重點圍繞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以模式創新和流程再造為支撐,深化貿易監管服務改革,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和最優標準相適應的大通關管理制度。深化“三互”(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通關協作,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推廣“智慧通關”監管服務模式,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傢開展海關、檢驗檢疫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構建“一單到底、物流全球”大通關管理服務機制;加快推進多式聯運物流監管體系建設,創新跨境電商綜合監管模式,探索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建成簡政集約、通關便利、安全高效的通關監管服務體系,做到“嚴進快辦、嚴進快轉、嚴進快出”,實現自貿試驗區監管流程最優和服務效率最高,帶動產業集聚發展。(牽頭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政府口岸辦,配合單位:省商務廳、工商局、交通運輸廳、國稅局、外匯管理局、鄭州鐵路局)

3.實施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專項。重點圍繞金融領域改革創新,著力構建多元融資、服務高效、一體聯控的金融服務體系。大力豐富金融業態,以“互聯網+”推進金融創新,在區內建立互聯共享的金融數據應用系統,構建集信貸、證券、保險、資產管理、本外幣兌換等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解決方案,探索金融服務跨境電商、多式聯運、智能制造、文創旅遊等產業新路徑,為市場主體提供全流程、高效、精準的金融服務;加強金融風險防控問題研究,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和金融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形成金融風險處置的法制化和市場化機制,建立服務保障自貿試驗區發展的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體系。(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財政廳、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

4.實施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專項。重點圍繞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創新制定仲調結合管理辦法,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構建機制健全、仲調結合、一律平等的法律服務體系。對接國際仲裁機制,完善商事仲裁規則,建立與國際投資貿易規則相適應的高效法律爭議解決機制;以自貿試驗區不同市場主體解決糾紛的便利化、多元化需求為導向,構建調解、仲裁、訴訟互為補充的多層次糾紛解決網絡,形成事前預防、事中介入、事後化解的糾紛解決機制;設立自貿試驗區法院或法庭,健全涉自貿試驗區案件審判工作機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法保障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牽頭單位:省法院,配合單位:省檢察院、省政府法制辦、省公安廳、司法廳)

5.實施多式聯運服務體系建設專項。重點圍繞構建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現代綜合交通樞紐,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多式聯運試點示范工程,推進相關研究,開展多式聯運先行先試,在交通物流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多種運輸方式的有效銜接、多式聯運要素標準的規范統一等方面創新發展,加快推進現代交通體系和現代物流體系建設。以優化完善國際通道網絡、國內集疏網絡和提升物流樞紐功能為重點推進多式聯運基礎設施建設;以創制多式聯運標準規范、創新推廣先進運輸組織方式、組織實施“多式聯運+”工程、加快信息交互共享、培育多式聯運市場主體為重點,完善提升多式聯運結構性要素,將我省建設成為多式聯運國際性物流中心,以多式聯運服務體系建設服務“一帶一路”戰略實施,進一步彰顯河南特色優勢。(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公安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地稅局、質監局、民航辦、省政府口岸辦、省國稅局、鄭州鐵路局、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郵政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強力推進實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和推進自貿試驗區建設作為重要工作任務,作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制度創新的高端平臺和關鍵抓手。實行自貿試驗區工作“一把手”負責制,由省自貿辦統籌推動、協調督辦,各有關部門全力推進各項改革創新,鄭州、開封、洛陽片區管委會負責落地實施。建立創新容錯免責機制,形成鼓勵改革創新、寬容失敗的制度政策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二)明確責任分工,合力破解難題。成立自貿試驗區專項建設工作小組,由省自貿辦負責總體統籌;下設政務服務、監管服務、金融服務、法律服務、多式聯運服務五大專項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小組。各牽頭單位要明確負責領導和責任處室,抽調精兵強將,切實抓好組織實施。各配合單位要發揮部門職能和專業優勢,主動參與,大膽改革,合力破解工作推進中存在的瓶頸和難題。要註重改革的系統集成,避免改革的碎片化,力爭形成一批系統性、集成性改革創新成果。

(三)督導檢查落實,增強改革實效。建立完善自貿試驗區重大專項建設督查跟蹤機制,省自貿辦建立健全五大專項工作臺賬,督促各有關單位按照專項工作方案,按時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自貿辦報告,必要時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重點工作和專項計劃落實見效。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方案

為加快推進自貿試驗區建設,全面構建商事便利、快捷高效、一網通辦、一次辦妥的政務服務體系,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17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12號),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貿試驗區的戰略定位和決策部署,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以風險可控為底線,對標國際通行規則和最高標準,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市場監管機制,提高行政服務效能,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全面建設以“一次辦妥”為核心的政務服務體系,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為促進就業創業降門檻,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為公平營商創條件,為群眾辦事生活增便利,加快推進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

二、基本原則

——解放思想,轉變職能。進一步更新理念、完善措施,主動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深入推進職能轉變,加快建設以“一次辦妥”為核心的政務服務體系,滿足企業、群眾需求和自貿試驗區發展需要,釋放更大改革紅利。

——大膽創新,超前謀劃。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試驗田的優勢,對標國際通行規則和最高標準,堅持高起點、高站位,超前謀劃,先行先試,註重前瞻性和可復制、可推廣性,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為全面深化改革闖出路子、積累經驗。

——便捷高效,利企便民。以企業、群眾的需求和期盼為出發點,優化簡化行政服務流程,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強化信息互聯互通和共享應用,提高政務服務效能,降低制度性成本。

——權責一致,放管結合。在簡政放權的同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明確監管責任,完善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做到放管結合,控制風險底線。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提高政府服務效能,打造自貿試驗區統一政務服務平臺,為“一次辦妥”政務服務提供技術支撐。

1.大力推行“一次辦妥”政務服務。以滿足企業、群眾便利化需求為導向,從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關系最緊密的領域和事項做起,充分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通過優化流程、簡化環節、部門聯辦、網上運行,整合政務資源、融合線上線下,編制公佈“一次辦妥”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大力推行“一次辦妥”政務服務,逐步實現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線上線下、自主選擇、來回一趟、一次辦妥”的目標要求。(牽頭單位:省自貿辦,配合單位:涉及政務服務的省直有關部門)

2.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按照國傢要求,高標準建設自貿試驗區網上辦事系統,與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對接,打破各地、各部門服務資源和信息系統的條塊分割,實現政務服務數據的匯聚和共享,打造政務服務“一張網”,推動政務信息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的互聯互通互認,實現自貿試驗區相關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事項“一窗受理、一表申請、一網通辦、一次辦妥”以及全流程在線監測。2017年年底前實現包括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在內的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2018年年底前逐步推行項目投資、生產經營、商標專利、資質認定、稅費辦理、安全生產等服務事項和居民教育醫療、戶籍戶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服務事項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2020年年底前,除法律、法規明確必須進行現場勘驗、監督、檢查的環節外,逐步實現行政權力事項全流程網上運行。探索自貿試驗區移動網上辦事。(牽頭單位:省自貿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涉及政務服務的省直有關部門)

3.加快電子證照應用。加快電子證照系統建設,編制電子證照通用目錄,完善電子證照管理規定,推動政府存量紙質證照及相關證明、批文、鑒定報告、辦事結果等材料向電子證照轉換,爭取2017年年底前在民生服務、投資審批、工商登記、完稅服務等領域率先應用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開展網上驗證核對。(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編辦、財政廳、涉及證照辦理的省直有關部門)

4.推動公共服務社會化。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能。健全社會服務體系,將原由政府部門承擔的資產評估、鑒定、咨詢、認證等職能逐步交由法律、會計、信用、檢驗檢測等專業服務機構承擔。創新稅收服務方式,實現“一窗國地辦稅、一廳自助受理、繳納方式多元、業務自主預約”,擴大“一次辦妥”政務服務覆蓋范圍。(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編辦,配合單位:省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

5.推動涉企服務零收費。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並納入部門預算,逐步實現企業投資項目審批中介零收費。清理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各類準入證、上崗證、資質證,規范涉企資質、資格、上崗類培訓考試項目。進一步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各類保證金,減少直接面向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涉企服務的省直有關部門)

6.推進政務服務精準化。充分利用銀行、電信、郵政、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企業的網點優勢,在網點開通政務服務業務代辦受理窗口,作為行政服務窗口的延伸,方便企業和群眾“就近辦”。推行“政銀合作”代辦工商登記“直通車”,將工商登記註冊服務窗口延伸到銀行,通過全省工商網上登記系統“政銀合作直通車”,一次辦妥企業登記註冊的全部手續。組建專業化代辦隊伍,對入駐投資建設項目實行提前介入、超前輔導、預審預核發,為企業提供接洽、聯系、申請、辦結等全流程、精準化的“專傢+管傢”服務。(牽頭單位:省自貿辦,配合單位:涉及政務服務的省直有關部門)

7.強化大數據分析應用。依托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建設河南省工商大數據分析應用服務系統。通過建立自貿試驗區系列主題數據庫、“一次辦妥”事項清單庫,與國傢經濟戶籍數據庫進行交換。加強市場主體大數據分析,適時動態感知市場主體發展態勢、風險預警等,實現數據可視化,為政府決策和百姓創業提供參考。(牽頭單位:省工商局,配合單位:省自貿辦)

(二)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減證帶動簡政,為“一次辦妥”政務服務提供制度保障。

1.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按照“依法依規、應放盡放、權責一致、管好用好”的原則,加大向自貿試驗區下放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力度。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非按法定程序設定的,一律取消;對省級設立的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全部予以取消;對除關系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外的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對實體經濟企業生產領域實行協調聯動放權,最大限度減少涉企行政審批項目。建立企業投資負面清單制度,對除關系國傢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試行投資項目承諾制,探索創新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管理模式,對已取得用地的市政基礎設施、社會事業、工業和現代物流業等備案類企業投資項目試行不再審批。推進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聯合評估、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驗收,建立“多規合一、多評合一、多圖聯審、統一驗收”的新機制,推進各部門在全省深入開展“一次辦妥”政務服務。(牽頭單位:省冷凍食品機械編辦、發展改革委、自貿辦,配合單位:涉及行政許可的省直有關部門)

2.深化“先照後證”改革。積極向國務院申請,在自貿試驗區內進一步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合並、取消限制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後置審批事項,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解決企業“準入不準營”問題。及時更新後置審批事項目錄,確保“先照後證”改革范圍清晰、依據明確。嚴格規范登記行為,在辦理企業登記時,對後置目錄中明確的後置審批事項,一律不得作為登記前置條件,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相關許可審批文件、證件。認真做好“雙告知”工作,相關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主動查詢認領企業信息,根據職責進行後續監管。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工商登記、行政審批、後續監管責任明確、銜接順暢的工作機制,促進企業信息在工商部門和審批主管部門之間互聯互通。(牽頭單位:省工商局、編辦,配合單位:省自貿辦、涉及行政許可的省直有關部門)

3.實施“證照分離”改革。按照國務院要求,在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對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事項,取消行政審批,實行行業自律管理,允許企業直接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對企業能夠自主決策的經營活動事項,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政府部門及時主動掌握相關企業信息,做好行業引導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或改為備案,也不適合采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公開辦事程序,明晰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列明審查要求和時限,實現服務事項標準化,提高審批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對直接涉及國傢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加強風險控制,強化市場準入管理。(牽頭單位:省編辦、工商局、自貿辦、省政府法制辦,配合單位:涉及行政許可的省直有關部門)

4.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在自貿試驗區探索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將需要集中的行政許可權相對集中到行政審批部門或其他集中行使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實行集中審批。建立健全審批部門與同級部門和上下級部門間的工作銜接、協調配合機制。(牽頭單位:省自貿辦、編辦、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涉及行政許可的省直有關部門)

5.實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自貿試驗區依據法定職責和各部門授權,結合開展實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等工作,全面梳理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具體政務服務事項,編制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通過自貿試驗區三片區門戶網站集中公開發佈,實時更新、動態管理。實行政務服務事項編碼管理,規范事項名稱、條件、材料、流程、時限等。(牽頭單位:省編辦、自貿辦、發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辦,配合單位:涉及政務服務的省直有關部門)

6.實施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進一步減少或取消外商投資準入限制,外商在自貿試驗區內投資適用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對負面清單之外領域的外商投資項目(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準的除外)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實行備案制,全面落實備案文件“一次辦妥”自動獲準機制。(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工商局、自貿辦)

(三)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斷降低創業創新制度性成本,大力推行“一次辦妥”政務服務。

1.深化“多證合一”改革。在全省“三十五證合一”基礎上,依據省直部門的權責清單,在自貿試驗區進一步梳理整合登記備案類涉企證照事項,將行政審批改備案類涉企證照事項一並納入整合范圍,統一整合到營業執照上,企業在辦理營業執照後即能達到預定可生產經營狀態。建立自貿試驗區“多證合一”信息共享交換機制,通過信息化手段推進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和共享應用,實行相關證照與營業執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請、一網通辦、一次辦妥”的“四個一”服務模式。工商部門要在企業登記當天將登記、采集信息推送相關證照所屬部門,相關證照所屬部門要在1至3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的接收、認領工作,實現讓信息多跑路、讓企業少跑腿。堅持“多證合一”與推進“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相結合,推動改革成果應用,實現企業“一照一碼”走天下。(牽頭單位:省工商局、編辦,配合單位:省自貿辦、涉及“多證合一”改革的省直有關部門)

2.推進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企業名稱登記推行“一次辦妥”服務模式,在自貿試驗區范圍內全面開放企業名稱庫,為企業提供名稱篩查提示服務,讓企業足不出戶就可以自主選擇擬申報名稱。對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審核流程進行歸並、優化,簡化流程,精簡材料,提高企業名稱登記效率。在自貿試驗區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實現企業名稱核準與設立登記“一網辦理、同步審核、一次辦妥”。建立健全與自主申報相配套的申請人事先承諾、企業名稱糾紛事後快速處理、不適宜企業名稱強制糾正等規范制度,強化企業名稱爭議的調解處理,維護企業名稱管理秩序。(牽頭單位:省工商局,配合單位:省自貿辦)

3.實行企業集群註冊制度。適應新行業、新模式、新業態發展需求,在自貿試驗區實行企業集群註冊模式,進一步釋放場地資源。除涉及《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中所列事項的企業,從事生產加工、餐飲服務、旅館業、娛樂服務、網吧等需要特定經營場所方能開展經營活動的企業,從事基金業、擔保業、小額貸款業等暫不適用集群註冊制度的企業外,對其他無需特定經營場所從事經營以及創業初期暫不具備經營場所條件的小微企業,允許一個地址作為多個企業的住所登記。鼓勵電子商務、網絡交易、科研開發等行業實行集群註冊,鼓勵各類眾創空間等社會化服務企業為集群企業提供地址托管、法律文書簽收、代理記賬、報稅、年報公示等服務。(牽頭單位:省工商局,配合單位:省自貿辦)

4.建立便捷的網絡創業通道。推進線上線下全流程電子化登記,探索建立適應電子商務秘書公司集群註冊模式的G2B全程電子化登記平臺,實現電子商務企業認定備案信息、跨境電商信息與網絡經營主體“亮照亮標”信息共享。加快形成基於公民網絡身份認證、無介質數字證書和電子營業執照等多形式、多場景的全程電子化登記服務體系,引領更多網絡主體自願、主動辦理營業執照。(牽頭單位:省工商局,配合單位:省商務廳)

5.深化企業簡易註銷改革。堅持便捷高效、公開透明、控制風險的原則,通過優化註銷流程、減少申請文件,深入推進企業簡易註銷改革,實現企業簡易註銷“一次辦妥”。加強對申請簡易註銷企業的形式審查和檢索檢查,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確保企業符合簡易註銷的適用范圍,及時妥善解決針對申請簡易註銷企業的批量異議問題。制定完善企業簡易註銷登記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部門間信息推送和共享協作機制,確保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順利實施。(牽頭單位:省工商局)

(四)創新市場監管機制,構建良好市場信用環境,為“一次辦妥”政務服務提供環境保障。

1.推進綜合執法改革。整合自貿試驗區行政執法職能,組建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推行“一支隊伍管執法”。建立行政執法協調指揮機制,統籌市場監管、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保護、文化旅遊、農林水利、社會事務等領域的行政執法力量,按照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推動執法重心和力量下移,探索實行“綜合檢查+專業執法”,形成有效監管的合力。(牽頭單位:省自貿辦、各片區管委會,配合單位:省編辦、負有監管執法責任的省直有關部門)

2.完善協同監管機制。厘清政府有關部門市場監管職責,依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登記註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相互銜接的市場監管機制。利用政務服務“一張網”,建立市場監管信息互聯共享機制,推進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實現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實現審批、監管、執法、服務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評價、可追責。(牽頭單位:省自貿辦、編辦、發展改革委、工商局,配合單位:負有監管執法責任的省直有關部門)

3.強化信用監管和聯合懲戒。建立自貿試驗區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及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市場監管部門企業數據庫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為基礎,歸集整合各市場監管部門信用信息,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信用河南”網站實現互聯共享,通過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自貿試驗區內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加大對失信市場主體的懲治力度,對具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失信市場主體,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工商局,配合單位:負有監管執法責任的省直有關部門、省自貿辦)

4.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改革傳統的巡查監管方式,除處理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轉辦交辦或上級部門有特殊要求以外,所有行政執法事項均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監管。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實施後續監管,防止監管脫節。在一些綜合執法領域,建立部門協同、聯合監管的工作機制,提高執法效能,為“一次辦妥”提供良好的營商環境。(牽頭單位:省工商局、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省直有關部門、省自貿辦)

5.加強網絡市場監管。推進自貿試驗區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工作,加快國傢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建設,引導發展潛力大、經營規范的網絡經營主體創新和完善行業自律管理制度,帶動網絡經營企業整體誠信水平提升。鼓勵支持第三方信用評價機構開展自貿試驗區電子商務交易信用評價業務,完善電子商務交易信用社會評價體系,促進電子商務交易可信環境建設。(牽頭單位:省工商局、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通信管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郵政管理局、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自貿辦)

6.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照尊重市場、競爭優先、立足全局、統籌兼顧、科學謀劃、分步實施、依法審查、強化監督的原則,在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時,同時進行公平競爭審查,保障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辦、省商務廳、工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督查評估等職能,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統籌推進自貿試驗區“一次辦妥”的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各項工作。省直有關部門和鄭州、開封、洛陽市政府要將支持自貿試驗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制定切實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監督考核。建立自貿試驗區“一次辦妥”的政務服務體系建設任務落實臺賬,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對推進有難度、進展緩慢的事項進行協調,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明顯滯後的部門和省轄市進行嚴肅問責。加強考核評估,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加大支持力度。加強自貿試驗區“一次辦妥”的政務服務體系相關信息化軟硬件設施升級和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開展綜合統計調查、大數據分析應用等工作。為自貿試驗區政務服務一線窗口科學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四)營造良好環境。做好自貿試驗區“一次辦妥”的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改革創新政策解讀工作,宣傳自貿試驗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新進展、新舉措、新成效,及時解答和回應熱點難點問題,引導社會各界充分瞭解改革內容、準確把握改革政策、自覺應用改革成果,形成共同推動改革的良好氛圍。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監管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方案

為推進自貿試驗區建設,創新構建高效便捷的通關監管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17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12號),制定本方案。

一、建設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國傢賦予河南自貿試驗區的戰略定位,以促進貿易便利、優化營商環境為目標,以風險控制為底線,對標國際通行規則,著力推進制度機制創新,深入探索監管服務新規則、新模式、新標準,建立“通關便捷、安全高效、一單關檢”的通關監管服務體系,推動實現自貿試驗區監管流程最優和服務效率最高。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突出先行先試,以模式創新和流程再造為引領,著力在監管服務方面深化改革,在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大膽探索,邊實踐、邊改革、邊創新,有效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

——堅持對標國際。對標國際先進通行規則和最優標準,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大通關管理制度,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傢的交流與合作,為促進國際貿易營造良好的內外部環境。

——堅持安全便利。堅持安全管住與貿易便利有機結合,在改革創新的過程中註重規則建立和法律遵守,通過管理部門監管服務協作,優化作業流程,提高通關效率,切實做到管住管好又高效便利。

——堅持集約高效。深化管理部門溝通協作,提升科技應用水平,統籌監管服務資源共享共用,推動監管服務由單向管理向多元治理轉變,充分發揮集約效應,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管理效能。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構建高效便捷通關管理服務機制。

1.深化“三互”通關協作。優化口岸管理部門合作機制,開展貨物通關、現場查驗、貿易統計等方面合作,實現口岸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優化關檢申報流程,在放行環節實施通關單、報關單電子數據對碰,改變現行“串聯”作業模式,實行報關報檢“並聯”。深化監管設施資源共商共建共享,全面推行關檢“一機兩屏”、聯合查驗和運輸工具聯合登臨檢查,減少重復查驗。繼續加大口岸涉企收費清理力度,加快推行對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查驗沒有問題的免除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措施,減少企業通關成本。(牽頭單位:省政府口岸辦,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強化“單一窗口”功能。積極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國傢標準版試點,優先向自貿試驗區推廣應用。依托河南電子口岸公共平臺,探索“一口對外、一次受理和統一反饋”的口岸管理模式。加快跨境電商、國際快件、大數據應用等特色功能升級,推動郵件信息化、質量追溯等系統盡快上線,逐步將貨物申報、貿易許可、企業資質辦理、原產地證書申領、出口退稅申報、運輸工具申報、稅費支付、查詢統計等監管服務流程納入河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完善“單一窗口”自貿試驗區板塊和多式聯運板塊功能。以共享共用為原則,制定信息全面交換和數據使用管理辦法,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推動系統互聯和信息共享。(牽頭單位:省政府口岸辦、省商務廳,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交通運輸廳、國稅局、工商局、鄭州鐵路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省民航辦、郵政管理局)

3.推廣“智慧通關”監管服務模式。以“精、簡、減、便”的需求為向導,推動自貿試驗區開展“互聯網+”特色服務,實現海關、檢驗檢疫業務全程網上辦理。加快推廣海關一體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海關辦事服務“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發揮科技查驗設備效能,加快大型集裝箱查驗設備建設進度,提高非侵入式、非幹擾式查驗比例。進一步完善查驗管理系統,加大移動查驗單兵作業系統改革試點和推廣力度,推行查驗環節無紙化作業。加快智能化卡口建設,實現口岸、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全覆蓋,對進出車輛及貨物監管自動識別、自動驗放。(牽頭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單位:省商務廳、省政府口岸辦、省民航辦、鄭州鐵路局、省郵政管理局)

4.全力推進全國通關一體化。按照全國海關“兩中心三制度”(風險防控中心、稅收征管中心,創新報關審核辦理模式、創新稅收征管管理模式和創新協同監管制度)改革框架,全面深化海關改革,簡化通關流程。實施“自動切蛋糕機自主報稅、自助通關、自動審放、重點稽核”等監管制度改革,優化申請、制發價格、歸類、原產地等預裁定流程,對高級認證企業優先選擇作為預裁定適用對象。完善擔保制度,率先實現“一次提交擔保、多點多次使用”,擴大匯總征稅適用范圍至自貿試驗區內失信企業外所有企業。推進進口稅單無紙化,擴大電子支付范圍,提供移動終端自助繳稅服務,實現全程電子繳稅,取消打印稅單對報關單放行的限制。(牽頭單位:鄭州海關,配合單位:省國稅局、工商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5.全面提升通關作業效能。建立企業“零距離、零跑動、零等待、零成本”的全天候便捷通關模式,實現企業自主選擇時間節點和操作方式辦理申報納稅業務,實現“一站式”自助通關。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高監管效能。全面實行貿易許可證件通關作業無紙化。擴大進出口工業產品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的適用范圍,完善第三方檢驗、認證結果采信制度。(牽頭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單位:省政府口岸辦)

(二)推動多式聯運物流監管體系建設。

1.服務“空中絲綢之路”建設。大力支持鄭州機場盧森堡貨航專屬貨站建設,推動“新鮮盧森堡”雙向跨境貿易平臺快速持續發展。開展以鄭州為起點的國際聯程航班混裝混載業務試點,推進鄭州機場國際貨運樞紐建設。簡化空運進口生鮮貨物通關流程,對活動物和大宗單一商品貨物實行機坪理貨快速驗放。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基礎上,放寬對航空出口貨物提前申報的限制,大力推行“提前申報、貨到驗放”,切實做到嚴進快出。實施“風險預評估、商品預檢驗”制度和“事中驗估、事後大數據分析”等快速檢驗、科學有效監管新模式,促進高端特色食品、農產品進出口,帶動冷鏈產業快速發展。(牽頭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單位:省政府口岸辦、省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民航辦)

2.強化“空空+空地”聯運集疏功能。依法開通國際通程航班,保障國際客貨運航班、航線加密。擴大航空與高鐵聯運貨品種類,推廣“卡車航班”搭載國際快件模式,對已獲得我國檢疫準入的國際中轉食品申報,免予實施檢驗、免予提供證書、免予註冊備案。依托航空樞紐,開展航空運輸貨物及快件國際中轉、轉口、集拼業務試點。加快鄭州航空郵件處理中心建設,拓展鄭州國際郵件航空進出口渠道,完善鄭州國際郵件經轉口岸功能,積極推行德郵、澳郵、泰郵等進境郵件“一點通關、分撥全國”模式。扶持航空器及零部件研發、制造、維修企業在自貿試驗區集聚,引導其在環境風險和檢疫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飛機及零部件的保稅維修、檢測試點。(牽頭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單位:省政府口岸辦、省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民航辦、鄭州鐵路局、省郵政管理局)

3.構建“一單制”聯運模式。探索多式聯運(內陸型)海關和檢驗檢疫監管創新模式,建立進出境口岸與內陸間公、鐵、空、海以艙單為主的“一單制”監管信息體系,利用艙單數據共享、分撥、分拆及合並等功能,實現“一單到底、物流全球”的目標。支持西向開放、發展西向物流,爭取鄭州成為鐵路艙單試點城市,探索中歐班列(鄭州)在起運地退稅和國際中轉運輸模式,強化鄭州作為中歐班列內陸核心樞紐地位。推進依托中歐班列(鄭州)開展跨境電商、國際郵快件運輸業務,加快推進中歐班列(鄭州)運郵業務運行常態化、周期化,加快鄭州國際郵件陸運處理中心建設。擴大集裝箱拆拼、大型設備分裝、冷鏈運輸等業務,支持在“一帶一路”沿線口岸和鄭州鐵路口岸之間開展進出口集裝箱加掛業務試點。加強與廣西、福建口岸監管合作,支持開行“盟桂鄭歐”班列、“桂鄭”冷鏈物流班列和“閩鄭歐”國際班列。積極爭取加入中歐安全智能貿易航線試點計劃(安智貿),搭建對歐貿易的快速通關“綠色”通道。(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口岸辦,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商務廳、民航辦、鄭州鐵路局、省郵政管理局)

(三)打造跨境電商發展高地。

1.創新跨境電商綜合監管模式。將“一次申報、分步處置”“納稅義務人及其代收代繳義務人自報、自繳、自行打印稅單”“事前、事中、事後協同監管”等運用到跨境電商實際監管中,推進鄭州關區跨境電商集約化作業模式建設,實現跨境電商監管與全國通關一體化的有機融合,實現高效監管,保障合規便利;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依托信息化手段及卡口圍網管理,充分滿足電子商務業態的合理需求,實現對國內電商商品、網購保稅商品、直購進出口商品、郵快件個人物品、一般貿易貨物等“一地集中、分類監管”;對電子商務、物流、監管流程進行全面整合優化,持續提升跨境電商商品流轉時效,形成物流集聚、產業集中、監管集約的多贏局面;探索跨境電商“線上下單申報、線下店面直提”新模式,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創新使用網上巡查、實測下單、大數據、雲計算等新型方式有效防控風險、嚴密監管;開展跨境電商質量提升行動,加快推進跨境電商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在強化電子商務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前提下,整合商品產地、生產商或代理商、貿易商、物流商、收貨人、進出口記錄以及標簽標識、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信息,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數據收集和記錄,實現跨境電商商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風險可控、責任可究;持續完善跨境電商商品線上線下監督抽查工作機制,加強對跨境電商商品的風險評估,制定重點商品和重點項目監管清單,推進監督抽查工作常態化,構建跨境電商質量安全風險監控體系;制定跨境電商商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健全跨境電商消費糾紛解決機制,科學、有序、高效處置跨境電商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牽頭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單位:省商務廳、國稅局、外匯管理局、工商局、郵政管理局)

2.推動跨境電商均衡發展。探索建立與跨境電商“B2B”“B2C”“B2B2C”等不同種類進出口業務相適應的質量安全和通關監管便利模式,推動跨境電商貿易類統計規范化。探索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設立與服務標準,建立與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相適應的企業信用管理機制。探索境外大型零售電商參與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途徑,形成風險可控制、模式可復制的監管方式。協助“走出去”企業建立海外營銷渠道,通過跨境B2B、跨境B2C、海外O2O等模式,設立海外倉、體驗店、展覽展示中心等平臺,推動裝備制造、汽車及零部件、發制品、農產品、紡織服裝等特色優勢產品應用跨境電商擴大出口,輻射帶動周邊相關產業集聚,實現我省跨境電商進出均衡發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外匯管理局、工商局)

3.研究建立跨境電商國際標準規則體系。在自貿試驗區內建立完善跨境電商質量安全監控和追溯體系、智能物流體系、信息共享體系、風險防控體系、信用管理體系、金融服務體系和數據監測體系。制定相應的賬冊管理、企業稽查和認證、監管平臺軟硬件建設、數據接入、質量信息追溯、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統計分析與監測預警等規則標準,逐步形成引領全國、主導全球的跨境電商規則體系和中國(鄭州)指數。(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外匯管理局、工商局)

(四)發揮疊加優勢,帶動產業集聚發展。

1.拓展口岸功能。積極推動進口肉類、水果、冰鮮水產品、食用水生動物及汽車整車等口岸業務做大做強。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建設進口糧食、植物種苗(花卉)等指定口岸,支持藥品進口口岸申建和平行進口汽車試點申請。支持在洛陽等國際鐵路貨運運輸沿線主要站點合理設立直接辦理貨物進出境手續的查驗場所。依托我省作為農業大省、食品工業強省和進口大宗糧食目的地優勢,充分發揮肉類、糧食、水果等指定口岸和鄭州商品交易所的作用,在自貿試驗區推動建設國際農產品交易中心。(牽頭單位:省政府口岸辦,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商務廳、食品藥品監管局、民航辦、鄭州鐵路局)

2.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優勢。加快推進鄭州經開綜合保稅區封關運行,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申建綜合保稅區或保稅物流中心。擴大保稅展示交易業務規模,推動商品保稅展示交易平臺建設,拓展國際貿易產業鏈。推動內銷貨物選擇性征稅,允許企業自主選擇內銷產品按照進口料件或實際狀態申報納稅,有效降低企業稅負。加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力度,幫助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企業切實享受“營改增”改革帶來的紅利。推進倉儲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實現保稅貨物與非保稅貨物同倉存儲、調撥,降低企業倉儲物流成本。(牽頭單位:鄭州海關,配合單位:省政府口岸辦、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

3.推動加工貿易監管模式創新。對自貿試驗區內符合要求的加工貿易企業,簡化核銷手續,實行“自主備案、自主核報、自主繳稅、單耗自核”的企業自主管理模式。取消異地加工貿易審核環節,企業可直接在加工企業所在地辦理手續。建立總部式一體化保稅監管模式和以研發設計為龍頭的全產業鏈保稅監管模式,促進加工貿易向產業鏈中高端延伸。發揮加工貿易承接轉移示范地優勢,積極承接產業轉移和技術研發升級,促進裝備制造、智能終端、汽車、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業向自貿試驗區集聚。(牽頭單位:鄭州海關,配合單位:省商務廳、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4.促進服務貿易快速發展。落實服務外包海關保稅監管模式,鼓勵企業承接服務外包,促進軟件研發、工業設計、信息管理等業務發展,提高服務外包產業國際競爭力。推動自貿試驗區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對經資質評估合格的維修企業,進口一般風險入境維修產品免於海外裝運前檢驗,以周期性監督檢查替代逐批產品檢驗。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引導開展特色文化產品、藝術品的進出口及保稅倉儲、展示交易、拍賣等業務,提供快速通關通檢服務。對自貿試驗區內進口文化藝術品給予無需辦理CCC(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特殊監管措施,憑藝術品證明文件直接受理報檢。為參與會展、演出、比賽等演藝活動的進境動物、演出道具和演出物資提供通關通檢便利。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建設國際裝備和二手裝備交易租賃中心。(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鄭州海關)

5.推動重大項目和優勢產業發展。建立以“風險評估、合格評定”為基礎的進口大型及成套設備檢驗監管新模式,支持自貿試驗區重大項目建設。支持將海關監管期內符合條件的進口減免稅科研儀器設備納入重大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共享平臺,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以市場化運作方式依規向社會開放科技資源,提高設備使用效率,激勵企業釋放創新潛能。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開展進境生物材料風險評估工作,放寬對血液、細胞、組織切片等低風險基礎性原料的進境限制,對進境生物材料實施多種查驗方式和頻次相配合的便捷性監管措施,對中低風險的產品實行口岸直通放行。(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鄭州海關)

(五)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健康發展。

1.推進信用管理體系建設。以信用管理為核心,統籌多元化監管力量,推動各部門間依法履職信息聯通、共享和整合,打造事前誠信承諾、事中評估分類、事後聯動獎懲的全鏈條信用監管體系。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協助實施海關稽查,采信事先在海關備案認可的專業中介機構的稽查結果。建立自貿試驗區內重點企業孵化培育機制,實施自貿試驗區內企業聯絡員制度,及時辦理通關通檢事務,引導重點企業成為AEO(經認證經營者)高級認證企業。在自貿試驗區對檢驗檢疫AA信用企業推行“信用放行”和原產地證“信用簽證”管理制度。(牽頭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單位:省政府口岸辦、省商務廳、工商局)

2.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完善風險信息采集、分析、評估、預警機制,建立自貿試驗區風險防控體系,有效防控各類風險。加強實際監管,有效防控意識形態滲透風險,堅決防止自貿試驗區內滲入和滋生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其他信息載體。加強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風險預警和風險處置工作,加大有毒有害物質及核生化物質監測力度,防范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入侵等非傳統安全帶來的各種風險。認真研究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確保安全高效管住,精、準、狠地打擊走私等違法犯罪活動,促進自貿試驗區健康發展。(牽頭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單位:省政府口岸辦、省公安廳、商務廳)

3.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依托開展自貿試驗區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完善進出境貨物、物品的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和執法程序。引導企業積極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備案,協助加工企業鑒定訂單貨物知識產權狀況,避免企業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侵權。防范和查處進出口環節侵犯知識產權、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等違法行為。結合生態原產地產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提升自貿試驗區農產品商標品牌影響力,實現經濟生態效益雙提升。(牽頭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4.對標國際通行規則。對照國際先進自貿區標準,查找通關時效、貿易成本、信息化程度及“單一窗口”便利性等方面的績效短板,加快形成國內先進、對標國際的監管服務制度體系。以質量安全、貿易安全與便利為重點,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傢監管部門間信用體系、執法結果、安全準入、標準方法、檢驗檢測等互認,推動檢驗檢疫證書國際聯網核查。發揮中國WTO/TBT-SPS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基地作用,加強對重點貿易國傢和地區、重點行業和產品的技術性貿易壁壘研究分析,指導企業積極應對。探索建立自貿試驗區監管服務的綜合統計體系和分析評估制度。(牽頭單位:省政府口岸辦、省商務廳,配合單位: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督查評估等職能,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統籌推進監管服務體系建設和發展。各有關部門要把支持自貿試驗區監管服務體系建設作為一項重大工作任務,統籌做好與國傢相關部委的溝通匯報工作。

(二)強化推動落實。建立自貿試驗區監管服務體系建設任務落實工作臺賬,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建立定期調度制度,對推進有難度、進展緩慢的事項進行協調。及時總結改革創新經驗,對試點效果好、風險可控的經驗成果,分類審查後復制推廣。加強工作督導和考核評估,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資源支持。加大口岸智能化、信息化投入,支持基礎設施、檢測設備、系統軟硬件設備升級,支持改革創新、標準制定、規則設置、技術性貿易措施等研究工作。科學合理增配人力資源,為一線監管部門配置必要人員。提供監管資源支持,擴大高科技設備應用范圍,保障業務高效開展。

(四)營造良好環境。做好自貿試驗區監管服務體系政策舉措解讀工作,宣傳監管服務體系建設新進展、新舉措、新成效。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進工作方法,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和相關政策銜接,敢於擔當、主動作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有效防范風險,做到嚴進快辦、嚴進快轉、嚴進快出,切實保障自貿試驗區健康可持續發展。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17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12號),做好自貿試驗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和水平,促進貿易投融資便利化,紮實有效推進自貿試驗區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建立貫通南北、連接東西的現代立體交通體系和現代物流體系,服務“一帶一路”戰略的綜合交通樞紐,發揮區域優勢,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復制推廣為任務,以風險防控為底線,解放思想、先行先試,大力探索創新金融服務,逐步搭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金融制度框架,構建多元融資、服務高效、一體聯控的金融服務體系,促進投資自由化、貿易便利化和管理法制化。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建立符合自貿試驗區發展定位的金融機構體系。

1.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入區發展。實施財政、稅收、準入、高端人才引進等鼓勵措施,支持各類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自貿試驗區新設機構,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現有銀行分支機構升格,優化網點佈局,調配業務團隊,結合自貿試驗區發展定位,統籌為鄭州、開封和洛陽片區提供金融綜合服務,形成金融資源集聚輻射效應,更好滿足自貿試驗區多樣化的金融需求。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專門從事創新金融服務的科技專營機構和特色支行,服務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擴大對外開放,加快引進外資銀行入駐自貿試驗區。(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監局)

2.推動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高端制造、現代物流、航空等大型公司設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發起人在自貿試驗區申請設立汽車及消費金融公司,推動消費信貸和互聯網技術結合,引導自貿試驗區消費升級。支持金融租賃公司在符合相關規定前提下,在自貿試驗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飛機、工程機械、大型設備等融資租賃業務,精準對接立體交通體系、現代物流體系、綜合交通樞紐建設的金融需求。鼓勵跨境電商企業總部和第三方支付機構落戶自貿試驗區。加快與國內有影響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展開合作,建設方便、高效、安全的自貿試驗區支付環境,特別是實現高速公路、高鐵、航空等多式聯運的無縫支付和對接。推動非銀行支付機構法人在自貿試驗區建設數據中心和後臺支持中心。在政策框架內,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機構申請支付業務許可。鼓勵非銀行支付機構在自貿試驗區成立分公司,提供線上線下銀行卡收單服務。(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監局、省商務廳)

3.鼓勵在自貿試驗區設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支持中原證券、華信期貨、中原期貨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或增資擴股,積極引入民營資本,優化資本結構。支持在自貿試驗區設立中外合資證券公司。推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自貿試驗區註冊成立分公司或專業子公司。(牽頭單位:河南證監局,配合單位:省政府金融辦)

4.推動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內外資再保險、人身保險、健康保險、多式聯運物流專業保險等機構。鼓勵在自貿試驗區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險機構等新型保險組織。鼓勵保險公司區域總部、研發中心、後援中心、災備中心等入駐自貿試驗區。探索在自貿試驗區開展巨災保險服務創新試點和農業大災保險產品試點,發揮保險業長期穩健風險管理和保障功能。對自貿試驗區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實施備案管理。(牽頭單位:河南保監局,配合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5.對在自貿試驗區設立融資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采取傾斜政策。支持自貿試驗區內大型企業集團、國內外金融機構、知名大型企業、行業龍頭企業、上市公司、知名互聯網公司在自貿試驗區發起設立融資擔保和小額貸款公司,允許持股比例突破規定上限或獨資。取消指標限制,在現有審批程序內開辟“綠色”通道,最大限度減少審批環節和事項,實行限時辦結。推動融資擔保公司集合企業跨境融資需求,統一與境外相關機構聯系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增信問題。(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

6.鼓勵在自貿試驗區探索設立金融科技等新型金融公司。在自貿試驗區為金融創新提供一定空間,鼓勵圍繞跨境電商、多式聯運、文創旅遊、高端制造等產業,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雲計算等新技術,發起設立供應鏈金融公司、跨境電商金融服務公司、物流服務金融公司、互聯網金融公司、財富管理公司、投資管理公司、第三方征信機構、金融科技公司、網絡小貸公司、金融信息數據庫公司、智能投顧機構等新型金融公司,培育場景化金融生態圈。(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

7.推進在自貿試驗區設立本外幣特許兌換分支機構。在符合條件下,適當向自貿試驗區傾斜,支持和鼓勵上海易兌等本外幣特許兌換公司在自貿試驗區開設分支機構,推進本外幣特許兌換點建設,力爭做到機場、酒店、旅遊景點等涉外場所全覆蓋。(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二)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

1.強化跨境金融服務功能。發揮和依托中國銀行外向型業務優勢,建設重點服務跨境電商、多式聯運、中小微企業的包括結算、支付、融資、結售匯功能在內的“絲路金融服務中心”。推動財務、會計、法律、咨詢等中介機構入駐自貿試驗區,為企業提供國際化、專業化服務。試點運行核準類賬戶網上申報系統。探索將開戶許可證逐步納入整合證照事項清單。推動形成自貿試驗區企事業單位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綠色”通道。指導地方性法人銀行加入境內外幣支付系統和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實現自貿試驗區銀行和財務公司全部接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鼓勵銀行試點開辦個人支票業務,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2.拓展跨境電商金融服務半徑。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跨境電商開設專門交易接口,方便辦理人民幣結算業務。推動非銀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商提供在線收款、向海關報送支付數據、跨境支付結算等一站式服務。積極引導有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商對外貿易提供外匯支付服務。推動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機構為中歐班列、國際貨運航班提供個性化金融服務,推動形成全國跨境電商倉儲配送中心樞紐的地位。簡化跨境電商企業名錄登記手續。允許自貿試驗區內個人跨境電商開立外匯結算賬戶,不受個人年度等值5萬美元結售匯總額限制。鼓勵保險機構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第三方電商平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加強合作,為跨境電商交易提供在線保險等便捷化保險服務。(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省商務廳、河南保監局)

3.推進發展科技金融。對自貿試驗區智能裝備和高端制造行業,積極爭取納入國傢投貸聯動試點范圍。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通過銀行專營機構或特色支行,建立符合孵化載體、在孵企業等初創期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和差異化考核機制,拓寬科創企業融資渠道。加強科技保險體系建設,積極發展適應科技創新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推進全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試點工作。(牽頭單位:河南銀監局、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保監局)

4.促進文化金融發展。在自貿試驗區內,加強和優化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推動非銀行支付機構發展掃碼支付,鼓勵銀聯雲閃付業務發展。圍繞自貿試驗區文化旅遊產業,積極發展文化旅遊保險業務,重點發展國際藝術品倉儲物流保險服務和藝術品保險服務。(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河南保監局)

5.提供優質征信服務。積極推動自貿試驗區的地方金融機構及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為其開展業務、防范經營風險提供征信服務。在自貿試驗區加大個人信用報告自助查詢機佈放力度,為公眾提供高效、便捷的征信查詢服務。支持和促進征信機構為自貿試驗區的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征信服務。(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6.探索建立本外幣賬戶管理體系。充分借鑒和吸收上海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賬戶體系運行的情況及經驗,加強相關政策研究和儲備,創造條件適時試點建立自貿試驗區本外幣賬戶管理體系,便利企業根據自身需求以及國際市場價格,實現賬戶本外幣資金自由兌換,合理安排境內外資金,降低融資及匯兌成本,規避匯率風險。(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7.鼓勵開展多式聯運的人民幣跨境保險業務。鼓勵通過多式聯運降低物流成本,推動多式聯運物流專業保險公司在跨境保險業務中使用人民幣作為保險合同的計價和結算幣種。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保險公司利用跨境再保險業務在境內外分散風險,提高保險業務的穩定性。鼓勵跨境再保險業務使用人民幣作為計價和結算幣種開展跨境交易。(牽頭單位:河南保監局,配合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8.簡化國際貿易外匯收支手續。在真實合法交易基礎上,自貿試驗區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登記為A類企業的外匯收入(不含退匯業務及離岸轉手買賣業務),可以不進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直接進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或結匯。鼓勵和支持銀行按照展業原則,憑電子單證為外貿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三)推進多元化的境內外融資。

1.推廣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推動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金融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自主從境外融入本外幣資金。實行外債登記管理。根據宏觀經濟調控需要,適時調整企業、金融機構可以從境外借入外債額度占凈資本的比例。放開自貿試驗區內銀行對企業境外發債提供增信服務的限制,利用銀行信用提高發債企業的評級,推動境內企業利用境外發債融資。實行境內非金融企業借用外債資金意願結匯,由銀行直接辦理。(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2.降低融資租賃行業經營成本。自貿試驗區內金融租賃公司、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及中資融資租賃公司,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外幣形式收取租金。(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3.允許內保外貸項下資金調回境內使用。債務人可通過向境內放貸、股權投資等方式將擔保項下資金直接或間接調回境內使用。境外債務人用內保外貸項下資金向境內機構進行直接或間接股權投資,應滿足相關主管部門對外商直接投資的管理規定,接受投資的境內機構應按規定辦理外匯登記。(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

4.支持企業和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自貿試驗區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進一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支持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市場發行金融債券,增加資金來源;著力做好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政策宣傳與產品推廣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通過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滿足小微企業信貸需求。(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5.推進自貿試驗區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建立自貿試驗區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企業後備資源庫,加大對擬上市掛牌企業的培育力度,支持自貿試驗區企業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融資。支持自貿試驗區企業借助資本市場開展並購重組。支持自貿試驗區企業集中到中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打造“自貿試驗區板塊”,推動建設區域性股權市場。(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河南證監局)

6.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鼓勵銀行、證券公司等機構做好債券發行中介服務工作,積極向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證券交易所等部門推薦,鼓勵自貿試驗區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積極爭取政策,允許企業根據自身需要,將發債取得資金在境內外自由流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證監局)

7.積極為自貿試驗區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和小額貸款服務。對自貿試驗區內管理規范、運行良好、資本雄厚、成效顯著、註冊資本3億元以上的融資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和不設分支機構的前提下,經批準允許跨行政區域為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開展融資擔保和小額貸款服務。(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

(四)推動雙向便利的跨境投資。

1.推動發展總部經濟。簡化跨國企業集團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備案流程。提高跨境人民幣資金凈流出(入)額上限。開通自貿試驗區本外幣資金池業務備案“綠色”通道。鼓勵銀行做好資金池業務的客戶開發、服務及風險防控工作。降低自貿試驗區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準入條件。(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2.支持自貿試驗區內銀行按有關規定發放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鼓勵自貿試驗區內銀行通過增加授信額度、內保外貸等方式為中資企業境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鼓勵自貿試驗區內銀行與境外金融機構加強業務合作,境內銀行作為擔保方,通過轉貸款方式發放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為“一帶一路”企業走出去提供融資支持。(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河南銀監局)

3.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自由轉移其合法投資收益。境外投資者在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產生的合法收益可在完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銀行辦理自由轉移。境外投資者可根據自主投資意願,經所在地商務部門(或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後,將合法投資收益直接用於境內投資或本企業增資。(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省商務廳)

4.簡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方式。簡化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管理,境內機構持投資主管部門的批準或備案文件在註冊地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完成相關外匯登記後,可直接在銀行辦理後續購付匯業務。對外投資堅持“企業主體、市場原則、國際慣例、政府引導”的原則,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產能合作,融入全球產業鏈和價值鏈,推動全省經濟轉型升級。(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

5.探索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雙向投資於境內外證券市場。按照有關規定,放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上限,簡化額度審批管理,對QFII投資資本金不設匯入期限要求,允許開放式基金按日申購、贖回,將鎖定期從一年縮短為三個月。支持參與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采用人民幣交收和結算,對單傢機構不限制額度。鼓勵和支持參與內地與香港證券投資基金跨境發行銷售(基金互認),進一步拓寬跨境投資渠道。(牽頭單位: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河南證監局)

6.允許外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外資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在自貿試驗區發起管理人民幣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外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在自貿試驗區發起管理人民幣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提供人民幣資金交易結算、資金托管等服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河南證監局、省工商局、商務廳、人民鄭州中心支行)

7.推動建立“一帶一路”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統保平臺。對大型成套設備出口融資應保盡保,支持自貿試驗區優勢產業拓展海外市場,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規模和覆蓋面。加快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發展,增強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等對外工程承包重點行業的競爭力。(牽頭單位:河南保監局)

(五)建立法治化的金融風險防控機制。

1.全面加強金融法治化建設。發揮自貿試驗區的“試驗田”作用,在國傢金融法規框架下,先行先試,探索建立符合自貿試驗區定位的金融業改革、發展、穩定體系,研究出臺自貿試驗區金融服務管理制度,推進自貿試驗區金融生態法治化,特別是推動形成金融風險處置的法制化和市場化機制。加快推進自貿試驗區內金融業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實行行政審批事項網上預受理。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強化對金融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提升金融業合規經營水平。探索建立自貿試驗區法院或法庭,對區內金融案件實行統一管轄、集中審理,提升金融審判的專業化水平,優化金融業發展的法治環境。(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省法院)

2.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逐步建立集中統一的金融數據庫,提高金融監管的“互聯網+”能力,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一體化的金融風險防范體系,實現宏觀審慎監管、微觀審慎監管和綜合監管。強化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加強金融業自律機制建設。(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

3.建立金融風險監測評估和應急處置機制。依托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建立健全服務自貿試驗區金融業發展的統計指標體系,開展穿透式監測分析,定期跟蹤監測自貿試驗區金融運營和業務創新情況。利用外匯局跨境資金流動監測與分析系統,做好跨境資金監測預警工作,防范異常跨境資金流動。加強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監管。制定自貿試驗區金融風險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建立自貿試驗區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范化解體系。(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

4.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完善自貿試驗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規范投訴受理流程和機制。強化監督檢查,深入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建立金融知識宣傳教育長效機制,提高投資者金融素養和消費水平。探索建立自貿試驗區多元化的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形成包括自行和解、外部調解、仲裁和訴訟在內的多元化解決機制,及時有效解決金融消費爭議,打造自貿試驗區和諧金融、民生金融。(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配合單位: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自貿試驗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和聯絡員會議制度。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工作要點,定期督促各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工作落實,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措施穩妥落地、富有成效。

(二)開展金融研究。跟蹤研究自貿試驗區建設過程中涉及到的有關金融穩定、發展、改革等重大問題,及時通報研究成果及建設過程中的相關信息,為自貿試驗區建設提供決策參考。推動經過論證相對成熟的課題研究成果在自貿試驗區實施。爭取和銜接金融管理部門相關創新政策在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

(三)加強宣傳推廣。利用“普惠通”平臺,加強金融社會化宣傳,為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加強工作溝通和信息交流,將工作進展情況及時通報自貿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及各成員單位。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17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12號),構建自貿試驗區機制健全、仲調結合、一律平等的法律服務體系,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貿試驗區建設的決策部署和戰略定位,建立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適應的高效、便利的法律爭議解決機制,公正處理自貿試驗區各類市場主體之間發生的民商事糾紛,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利,依法保障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創新發展,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為加快建設貫通南北、連接東西的現代立體交通體系和現代物流體系,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現代綜合交通樞紐、全面改革開放試驗田和內陸開放型經濟示范區提供堅強法律保障。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構建與國際接軌的自貿試驗區仲裁體制機制。商事仲裁制度是自貿試驗區法律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對接國際仲裁機制,完善商事仲裁規則,全面提升仲裁服務水平,構建仲裁機構健全、仲裁規則完備、司法大力支持的“三位一體”的仲裁機制,把自貿試驗區加快建成區域性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優化投資貿易法律環境。

1.完善自貿試驗區仲裁組織。為適應自貿試驗區中外市場主體解決商事糾紛需求,鄭州、開封、洛陽三市仲裁機構通過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積極拓展仲裁業務范圍,大力服務當地自貿片區建設;加大仲裁開放力度,吸引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等國內知名仲裁機構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處;主動融入中國自貿試驗區仲裁合作聯盟,建立與國內其他自貿試驗區之間的跨區域合作交流機制;積極推進仲裁專業化,適時籌建自貿試驗區航空、金融、物流、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等專業化仲裁平臺;加快涉外商事仲裁人才的培養,吸納熟悉國際貿易規則的專業人才進入仲裁員名冊,不斷提高仲裁服務水平,使自貿試驗區成為區域性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司法廳、貿促會,鄭州、洛陽仲裁委員會,開封市政府)

2.加快制定與國際先進商事仲裁制度接軌的自貿試驗區商事仲裁規則。充分吸收和借鑒國際主流仲裁機構的最新成果,加快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相適應的《河南自貿試驗區仲裁規則》。建立臨時仲裁和緊急仲裁庭制度;突破以往“名冊制”的限制,確立仲裁員開放名冊制度;完善仲裁與調解相結合的制度,設立仲裁庭組成前的調解員調解程序;對爭議金額較小的案件增設小額爭議程序;建立合並仲裁制度,允許兩個或兩個以上案件仲裁程序合並;創新“其他協議方加入程序”“案外人加入仲裁程序”制度;建立“友好仲裁”制度;進一步提高商事仲裁國際化程度。(責任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司法廳、貿促會,鄭州、洛陽仲裁委員會,開封市政府)

3.完善仲裁與司法銜接機制。進一步加大司法對仲裁的支持力度,對接國際標準,提升對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水平,保障仲裁創新制度的規范與落實。出臺《關於適用〈河南自貿試驗區仲裁規則〉仲裁案件司法審查和執行的意見》,對《河南自貿試驗區仲裁規則》中的制度創新從司法審查角度予以認可和支持。建立仲裁審查案件立、審、執“綠色”通道,鄭州、開封、洛陽市中級法院設立專門窗口負責仲裁案件的立案,設立專門合議庭負責仲裁案件的審查,設立專門執行組負責仲裁案件的執行,打通商事仲裁“最後一公裡”,增強當事人對仲裁公平公正解決爭議的信心。(責任單位:省法院、省政府法制辦、省司法廳、貿促會,鄭州、洛陽仲裁委員會,開封市政府)

(二)建立公正高效的自貿試驗區司法服務保障體系。緊緊圍繞自貿試驗區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積極做好司法應對工作,更新司法理念,建立健全涉自貿試驗區案件審判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支持政府轉變職能,支持自貿試驗區企業的創新做法,鼓勵探索新的經營模式;加強涉自貿試驗區的金融、投資、貿易、物流、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環境資源保護等民商事案件的審判工作,對中外當事人平等保護,為自貿試驗區的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

1.加強自貿試驗區審判機構建設。本著訴訟便利化和審判專業化的原則,根據鄭州、開封、洛陽三個片區區位特點和司法需求,積極爭取在鄭州片區設立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法院,在開封、洛陽片區分別設立自貿試驗區派出法庭,按照級別管轄的規定,集中管轄自貿試驗區內與自貿試驗區相關的一審民商事糾紛案件(包括涉外、涉港澳臺商事糾紛案件和一般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法院同時負責轄區內涉自貿試驗區案件的執行。省法院負責報請最高法院,賦予自貿試驗區法院及相關基層法院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一般知識產權案件的管轄權,建設司法服務和保障自貿試驗區的重要平臺和窗口。(責任單位:省法院、編辦,鄭州、開封、洛陽市中級法院)

2.積極探索審判程序創新。充分發揮訴前化解矛盾糾紛職能作用,建立司法調解前置程序,自貿試驗區案件一律先行調解,促進當事人和解,提升化解糾紛的效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港澳臺民事主體的,可以探索選任港澳臺居民作為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對事實簡單、法律關系明確、案件標的額小的涉外、涉港澳臺一審民商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及時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省法院,鄭州、開封、洛陽市中級法院)

3.大力提升審判便利化水平。以信息化為支撐,建設“互聯網+”訴訟服務模式與窗口訴訟服務中心並行的訴訟服務平臺,健全涉自貿試驗區案件遠程立案、預約辦案、案件查詢、裁判公開等方便、透明的工作機制,提高司法便利化水平;積極創造條件推行中英文雙語服務,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訴訟引導;建立全省涉自貿試驗區案件專項數據采集庫,全面掌握各類涉自貿試驗區審判信息數據,加強對自貿試驗區各類糾紛發展演變趨勢的梳理和預判,及時對新類型、疑難復雜案件進行分析研究、跟蹤指導和監督管理;適時出臺《審理涉自貿試驗區案件裁判指引》,統一司法標準和裁判尺度,不斷提升自貿試驗區審判工作的司法公信力;加強對自貿試驗區涉外商事、知識產權等案件的檢察監督,及時對違反當事人意思自治和法律規定的錯誤裁判提出抗訴或檢察建議,努力實現尊重市場主體意志、對接國際貿易規則和維護國傢法制尊嚴的有機統一。(責任單位:省法院、檢察院,鄭州、開封、洛陽市中級法院)

4.完善訴訟保全和執行工作機制。加強對訴訟保全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依法、公正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為當事人權利變現提供保障;建立健全與不動產登記部門、金融機構、工商部門、民航部門、鐵路部門、公路管理部門、海關的溝通配合協作機制,實現對土地、房產、股權、證券、車輛等聯網查控;探索有利於促進開放建設的快速執行、主動執行等機制,加快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積極推進反規避執行,切實提高自貿試驗區案件實際執結率和執行標的到位率。(責任單位:省法院,鄭州、開封、洛陽市中級法院,人行鄭州中心支行)

(三)構建自貿試驗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以自貿試驗區不同市場主體解決糾紛的便利化、多元化需求為出發點,有效整合社會力量,構建調解、仲裁、訴訟互為補充的多層次糾紛解決網絡,形成事前預防、事中介入、事後化解的糾紛解決機制,實現自貿試驗區法律服務與法律需求的無縫對接。

1.搭建糾紛預防平臺。統籌社會法律服務資源,在鄭州、開封、洛陽片區綜合服務中心分別設立法律服務窗口,組織律師、公證人員等為市場主體提供事前法律咨詢,辦理商事合同、票據、債權文書公證等業務,鼓勵和支持律師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消除糾紛隱患;出臺《律師、公證人員服務自貿試驗區工作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加強管理考核,確保相關人員充分發揮作用,推動社會解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積極培養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開展涉外法律風險防范,為自貿試驗區企業開展國際投資貿易活動提供風險預警、法律培訓、失信企業查詢、法律顧問等服務。(責任單位:省司法廳、貿促會)

2.大力推進商事調解組織建設。成立自貿試驗區商事調解中心,選任優秀律師及社會其他行業優秀人才擔任調解員,為自貿試驗區中外市場主體提供商事糾紛的調解服務;加強對調解員的選任、培訓和考核,明確調解工作流程,依法開展調解工作。加強對金融、航空、物流、旅遊、知識產權等商會及行業協會的指導和培訓,充分發揮商會及行業協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協調、自我約束的功能,對行業內發生的糾紛及時進行調處;充分發揮涉外法律公共服務機構的作用,推進國際商事調解、國際商務敦促履約、國際仲裁等爭議解決手段的銜接配合,研究並實施與案情特點相適應的個性化糾紛解決方案,增強為企業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營造自貿試驗區和諧穩定的商業環境。(責任單位:省司法廳、工商聯、貿促會)

3.建立法律顧問機制。積極拓寬渠道、完善制度、創造條件,強化與高校、科研機構、律師事務所等的聯系,更好地發揮法律專傢、學者、律師在自貿試驗區建設中的決策咨詢作用;各責任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加快建立健全金融、投資、貿易、國際物流、知識產權等領域的法律專傢庫,加強工作聯系和信息交流,為自貿試驗區政策的制定、重大建設項目的論證、各類涉外商事和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矛盾糾紛的化解等提供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提升自貿試驗區依法治理水平。(責任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司法廳、法院、貿促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責任單位要樹立大局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來,切實增強為自貿試驗區建設提供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各責任單位要明確具體責任人,確保本單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細化措施,加快推進。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建立工作臺賬,健全協調機制,定期督查落實。各項工作進展情況要及時向省自貿辦報告。

(三)健全機制,務求實效。各責任單位要建立工作統籌機制,將專項工作與本單位整體工作部署相協調,做到有機融合、相互促進。要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通過不斷探索,持續推進,不斷提高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推進自貿試驗區法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多式聯運服務體系建設專項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17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12號),加快構建“兩體系一樞紐”,充分發揮多式聯運在服務自貿試驗區建設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貿試驗區建設的決策部署和戰略定位,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堅持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與運輸服務融合發展相協調,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加快建設互聯互通、物流全球、一單到底的多式聯運服務體系,力爭在多式聯運的標準制定、平臺建設、體制理順、監管創新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為服務國傢“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河南方案”。

二、總體目標

經過3-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網絡聯通內外、運轉順暢高效、標準銜接協同、支撐保障有力的現代立體交通體系和現代物流體系,把我省打造成全國貨物流通最快最好的多式聯運國際性物流中心。

——國際物流大通道更加通暢。到2020年,跨境陸路聯運通道更加便捷,“空中絲綢之路”更加高效,國際海鐵聯運通道更加順暢,三大國際物流通道網絡進一步優化。

——國內集疏網絡更加完善。到2020年,以“米字形+井字形”為主體的國內骨幹網絡更加完善便捷。“最先一公裡”“最後一公裡”問題有效解決。建成一批吞吐量大、輻射帶動力強、銜接運轉高效、產業集聚效應顯著的多式聯運物流示范基地。

——多式聯運標準規則體系基本形成。樞紐站場、運輸裝備、運營組織、信息交換、保險理賠、結算支付等方面的多式聯運技術標準和服務規范基本建立,與國際聯運規則實現有機銜接,“一單制”運輸在跨境物流服務領域率先突破。

——運輸結構顯著優化。以公鐵聯運、空陸聯運為代表的先進運輸組織方式廣泛應用,集裝箱運輸比重大幅提升,鐵路在多式聯運中的骨幹作用充分發揮。到2020年,多式聯運貨運量比2015年增長2倍,集裝箱運量達到鐵路貨運量25%以上。

——運輸效率顯著提高。到2020年,鄭州至國內主要中心城市聯運集疏基本實現1000公裡范圍內一日運達,覆蓋全國主要經濟區域的4小時快件集疏網絡基本建成。全社會物流費用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由2016年的16.2%下降到15%左右,多式聯運推動我省物流降本增效成效明顯。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優化完善國際通道網絡。

1.加強陸海統籌,推動建立東聯西進的國際物流通道。優化西向通道,支持中歐班列(鄭州)深化與國內西北地區和歐洲、中亞、西亞的交流合作,重點推進與盧森堡、波蘭、德國鐵路合作,打造盧森堡、漢堡等中歐班列(鄭州)境外物流集疏中心;加強與西南邊境口岸合作,拓展東盟國傢貨源組織網絡,打通與東盟的貨運聯接通道;加密鄭州至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傢的班列密度,到2020年中歐班列(鄭州)實現全年開行1000班,中亞班列(洛陽)實現全年開行100班。強化陸海聯動,加強與青島、連雲港、寧波-舟山、深圳和北部灣等沿海港口的協同對接,加密鐵海聯運班列,促進與“海上絲綢之路”的高效連接。(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鄭州鐵路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辦、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推廣“雙樞紐”模式,加快形成貫通歐亞、輻射全球的“空中絲綢之路”。深化鄭州-盧森堡“雙樞紐”戰略合作,推進鄭州、盧森堡樞紐對接,提升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物流樞紐功能。以連接全球重要樞紐機場為重點,完善通航點佈局,加密國際貨運航線航班,形成覆蓋全球的國際貨運航空網絡。到2020年,鄭州機場貨運量突破100萬噸,其中國際地區貨運量突破60萬噸。加快推進洛陽一類航空口岸擴大開放,增加洛陽機場國際國內航線數量。(牽頭單位:省民航辦、鄭州市政府、洛陽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郵政管理局、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優化完善國內集疏網絡。

1.實施擴容提速,建設高效快捷的骨幹網絡。以快速鐵路、航空網和高速公路為骨幹,推動形成以鄭州為中心的“米字形+井字形”國內骨幹物流通道,實現與周邊省份中心城市的快速直達聯通。全力推進米字形高速鐵路網建設,積極發展高鐵快遞貨運,探索利用城際鐵路發展快遞物流,打造聯通全國主要經濟區域的4小時快遞物流通道。完善國內航線網絡,開通鄭州至廣州、深圳、昆明、烏魯木齊、廈門的“空中快線”,提高鄭州至成都和沿海開放城市的航線密度,構建長距離航空集疏網。加快內聯外通高速公路建設,推進擁擠路段擴容改造。(牽頭單位:鄭州鐵路局、省民航辦、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郵政管理局)

2.強化設施銜接,破解“最先一公裡”“最後一公裡”瓶頸制約。著力解決多式聯運初端末端微循環不暢問題,研究制定全省主要物流園區集疏運體系建設方案,重點完善航空港、鐵路港、公路港等貨運樞紐進出站場配套道路設施,提高轉運分撥效率。支持具備條件的大型綜合物流園區引入鐵路專用線。加強城市主要出入口和對外高速公路、大型綜合物流園區的連接通道建設,鼓勵和支持城市貨運走廊建設,提高樞紐城市幹支銜接水平。(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鄭州鐵路局、相關省轄市政府)

(三)完善提升物流樞紐功能。強化互聯互通,實現航空港、鐵路港、公路港聯動發展。依托鄭州機場,加快推進航空港建設,啟動機場三期工程建設,加快機場北貨運區一期工程建設,提升國際物流服務能力。依托鄭州一、二級鐵路物流基地,加快推進鐵路港建設,建設圃田(占楊)、薛店等物流基地,在鄭州高鐵南站附近規劃建設高鐵快運物流中心。依托鄭州國際物流園區,打造集電商物流、冷鏈物流、汽車物流、醫藥物流等功能為一體的國傢級綜合型公路港;依托河南保稅物流園區,積極推進以E國際貿易集成服務為特色的綜合型公路港建設;支持建設鄭州國際陸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完善國際陸港功能。建立航空港、鐵路港、公路港運營管理機構間的協同聯動機制,在重大項目佈局、基礎設施共建共享、信息資源互聯互通等方面強化協作、一體協同,加快推動交通物流融合發展。推動開封、洛陽建設具有多式聯運功能的物流樞紐中心,支持“鄭汴港”物流樞紐中心和洛陽一拖物流園、洛陽中儲物流園等項目建設。加快推進河南國際快遞物流港工程後續建設,提升國際國內快件處理能力。(牽頭單位:省民航辦、鄭州鐵路局、省郵政管理局、相關省轄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

(四)創制多式聯運標準規范。

1.統一多式聯運標準規范,加強與國際多式聯運規則銜接。強化雙邊、多邊國際運輸合作,積極參與國際陸路聯運新規則的擬定和推廣。支持鄭州國際陸港公司開展公鐵聯運、海鐵聯運服務規則和標準研究,參與國際多式聯運規則的制修訂,加強與中歐班列沿線國傢在技術標準、單證規則、數據交換、檢驗檢疫、認證認可、通關報關、資質認證、安全與應急處置方面的合作。支持省機場集團探索制訂空陸聯運的單據、裝載單元、服務質量等標準,推廣應用國際物流數據標準。依托鄭州國際陸港公司、中原鐵道物流公司、鄭州鐵路集裝箱中心站等,研究建立電子運單系統,在全國率先推行國內多式聯運的統一運單,適時推進試點示范,為客戶提供全程“一次委托、一口報價、一單到底、一次收費”的“一單制”聯運服務。(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民航辦,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質監局、鄭州鐵路局)

2.推廣標準化運載單元,提升聯運裝備技術水平。大力推廣應用標準化集裝箱和廂式半掛車,支持鄭州國際陸港公司、鄭州鐵路局等相關企業探索應用大尺寸、大容量內陸集裝箱。結合國際航空運輸標準,研究解決航空集裝器與公路貨運工具不匹配問題,實現公路貨車直接裝載、整板轉運航空貨物。積極推廣1200毫米×1000毫米標準托盤,推行一貫化帶盤運輸。加快推進車型標準化專項行動,在我省探索應用中置軸汽車列車、雙掛汽車列車。(牽頭單位:鄭州鐵路局、省民航辦、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商務廳、公安廳、發展改革委、質監局、郵政管理局)

(五)創新推廣先進運輸組織方式。

1.大力發展公鐵聯運,充分發揮鐵路運輸骨幹作用。加快經營模式創新,支持鄭州國際陸港公司進一步拓展中歐班列(鄭州)國內集貨覆蓋面,加快海外網絡佈局,創新運貿一體化發展模式,重點開展面對大客戶的國際供應鏈和跨境多式聯運服務。支持中歐班列(鄭州)先行先試,開展郵件快遞運輸業務,實現郵政包裹搭乘中歐班列(鄭州)運輸常態化。支持中歐班列(鄭州)開通國內中轉班列,提升以鄭州為中心的中歐班列中轉和集疏能力。大力發展鐵路集裝箱運輸,鼓勵引導中長距離公路貨物運輸向鐵路轉移。(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鄭州鐵路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政府口岸辦、省郵政管理局)

2.創新發展空陸聯運,打造航空快速貨運系統。拓展全貨機航線,鼓勵發展全貨機航班、腹艙貨運,引進國際國內知名航空貨運企業在鄭州建立總部基地或區域中心。發揮公路運輸靈活機動優勢,創新拓展與航空貨運密切對接的“卡車航班”運營模式,支持重點企業加快多級網絡佈局,構建以鄭州為中心的“卡車航班”集散分撥組織體系。研究探索空鐵聯運形式,推動鄭州機場引入高鐵專用線,建立航空和高鐵物流直通作業體系,充分發揮高鐵網絡快速高效優勢。引導和扶持快遞物流企業、電商企業依托鄭州機場組織開展空鐵聯運試點。推動鄭州機場設立郵件快件“綠色”通道,提供快速安檢、配載、裝卸和交接服務。(牽頭單位:省民航辦、郵政管理局、鄭州鐵路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相關省轄市政府)

3.積極推進鐵海聯運,實現與沿海港口聯動發展。加強與東部沿海地區重點港口的聯盟合作,加快完善與青島、連雲港、上海、寧波、深圳等沿海港口的鐵海聯運服務網絡,不斷提高快速貨運班列運行的實效性、穩定性和便捷性。鼓勵、支持港口企業在我省設立具有報關、報檢、訂艙、聯運、配送等服務功能的內陸無水港和集裝箱提箱、還箱網點,提高內陸地區與沿海港口聯運組織和物流服務一體化水平。(牽頭單位:鄭州鐵路局、相關省轄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交通運輸廳)

4.培育聯運輔助產業,豐富多式聯運服務產品。支持鄭州國際陸港公司建設國際集裝箱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多式聯運專業化設備的共享、共用、共管平臺。鼓勵發展集裝箱半掛車、鐵路平車及托盤、吊裝機具等多式聯運相關設備的租賃業務,鼓勵發展集裝箱箱管、半掛車車管、聯運專用設備托管、托盤循環共用等專業化的聯運服務。拓展航空、鐵路樞紐物流配套服務功能,大力發展國際貨運代理、報關報檢、金融保險、融資租賃、電子支付等現代物流服務業。(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鄭州鐵路局、省郵政管理局、鄭州海關、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六)組織實施“多式聯運+”工程。

1.實施“多式聯運+”無車承運人,提高跨運輸方式資源整合能力。加快推進無車承運人試點建設,研究制定無車承運人管理辦法和經營服務規范,完善許可準入、風險賠付、動態監測、誠信考核等環節的管理制度。鼓勵試點企業創新發展,擴大業務范圍,組織開展多式聯運經營活動,充分發揮企業管理和技術優勢,強化對不同運輸方式、不同物流環節的資源整合力度。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2018年新增10傢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國稅局、地稅局)

2.實施“多式聯運+”高效配送,優化城市配送環境。組織開展鄭州、開封、洛陽等城市配送運輸需求調查,構建以需求為導向的城市配送運力供給機制,2018年鄭州市率先開展城市配送試點示范。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統一配送、共同配送和夜間配送。優化城市配送車輛管理,統一車型和標志標識,鼓勵支持新能源車輛應用,進一步簡化證件審批流程,科學核定城市配送車輛通行證數量。(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相關省轄市政府,配合單位: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郵政管理局)

3.實施“多式聯運+”產業集群,促進多式聯運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結合全省產業結構調整佈局,鼓勵引導各地政府依托多式聯運樞紐和大型物流基地,佈局一批運輸需求量大、上下遊協同性強的關聯產業,提升多式聯運對產業集群式發展的支撐能力。優先在鄭州、開封、洛陽片區和周邊地區,結合多式聯運樞紐建設,組織實施多式聯運與跨境電商、冷鏈物流、商品車物流、裝備制造等產業的聯動示范工程,進一步降低實體企業物流成本。支持鄭州國際陸港公司擴大集裝箱冷鏈運營規模,引導鮮易控股、河南雙匯、華夏易通等重點冷鏈物流企業開展跨境冷鏈多式聯運,提升我省在全球冷鏈物流領域的市場地位和資源配置能力。支持開封建設港區聯動空運貨物開封服務中心、航空冷鏈物流分撥轉運及出口集拼中心,承載鄭州航空港功能延伸。(牽頭單位:相關省轄市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政府口岸辦)

(七)加快信息開放共享。

1.推進政務信息開放,提高政府綜合信息服務能力。加快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鐵路、航空、交通運輸、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公安、郵政、商務、工商等相關部門立足管理職責,盡快研究制定涉及多式聯運和現代物流發展的基礎公共信息開放清單,通過中國(河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實現國際貿易多式聯運數據跨部門交換共享,有序向相關企業提供資質資格、認證認可、通關查驗、違法違章、信用評價、運輸工具、行政許可、信用查詢、政策動態等綜合性、一站式信息服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政府口岸辦、省商務廳、公安廳、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工商局、郵政管理局、民航辦、鄭州海關、鄭州鐵路局)

2.支持企業信息共享,不斷釋放數據資源紅利。加強信息平臺的頂層設計,按照“政府推動、企業主導、多方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思路,組織推動省機場集團、鄭州國際陸港公司、河南保稅集團、河南電子口岸公司、鐵路運輸企業和國內外知名物流平臺公司等龍頭骨幹企業共同組建多式聯運大數據運營服務平臺,推進各個平臺信息互聯互通,構建多點支撐、連接互通的多式聯運綜合信息平臺體系。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鼓勵其他貨主、物流、金融、保險等企業開放數據端口,積極參與聯運信息平臺建設。支持鄭州國際陸港公司建設中歐國際多式聯運綜合信息服務平臺,促進中歐班列全程物流信息交換共享。鼓勵和支持“互聯網+”車貨交易平臺、無車承運人綜合服務平臺等規劃建設,實現物流供需和運輸資源的精準對接、有效集成。(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商務廳、民航辦、鄭州鐵路局)

(八)培育多式聯運市場主體。

1.引導扶持多式聯運經營人,不斷激發企業創新發展能力。重點支持省機場集團、鄭州國際陸港公司、河南保稅集團以及鐵路運輸企業、郵政快遞企業、無車承運人企業等延伸服務鏈條,向多式聯運經營人和綜合物流服務商轉型。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多式聯運企業在我省建立總部基地、營運中心和區域分撥中心,支持聯邦快遞、UPS、普洛斯、招商局物流、中外運、德邦、順豐等大型物流企業發展。鼓勵不同運輸方式企業通過資產重組、參股入股等方式,形成資源共用、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多式聯運經營主體,重點支持鐵路物流企業與公路物流企業深化公鐵聯運合作。結合我省產業結構特點和資源優勢,扶持培育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多式聯運龍頭骨幹企業。(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郵政管理局、商務廳、民航辦、鄭州鐵路局)

2.鼓勵企業聯盟合作發展,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鼓勵傳統運輸企業與供應鏈管理企業、第三方物流企業、國際貨代企業、互聯網平臺企業、金融保險服務機構等建立廣泛的聯盟合作關系,實現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的資源共享和管理協同。重點支持鄭州國際陸港公司牽頭與中歐班列沿線國傢的物流、裝備租賃、信息服務、貨運代理類企業形成國際聯盟,鼓勵鐵路運營單位與公路運輸企業聯盟發展,支持甩掛運輸聯盟和“中中物流聯盟”發展。(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商務廳、鄭州鐵路局)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多式聯運服務體系建設專項工作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統籌謀劃、組織協調作用,建立任務落實工作臺賬,定期督查、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加快推進多式聯運服務體系建設各項工作。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任務和推進措施,制定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二)加強政策資金支持。強化物流用地保障,把物流業重要基礎設施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設施建設規劃,切實解決物流行業用地難問題。鼓勵各類物流業發展基金按照市場化原則,采用股權、債券等形式,支持多式聯運企業創新發展。研究制定危險品罐式集裝箱推廣、貨運車型標準化和集裝箱運輸支持政策。推廣高速公路貨車ETC(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等非現金支付方式,實施高速公路貨車分時段、差異化收費政策。(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公安廳、各省轄市政府)

(三)組織科技攻關。組織開展多式聯運標準和服務規則、物流技術裝備、物聯網集成應用等重大關鍵技術研發。支持省機場集團、鄭州國際陸港公司等龍頭骨幹企業,牽頭搭建多式聯運產學研用創新平臺,聚焦多式聯運領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在全國率先攻克一批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建立多式聯運發展的運行監測和考核評麻糬成型機價指標體系,加強對全省多式聯運市場的運行監測分析。(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科技廳,配合單位:省民航辦、鄭州鐵路局)

(四)推動試點示范。堅持試點先行,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多式聯運試點示范工程,支持企業在多式聯運通道開辟、技術裝備升級、運輸資源整合、服務產品創新、互聯網平臺建設、標準規則制定等方面先行先試,積累經驗。依托中歐班列(鄭州)和洛陽-中亞國際集裝箱班列,開展進出口集裝箱加掛業務試點。引進國際航空運輸服務企業在我省試點開展航空快件國際中轉和集拼業務。(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鄭州鐵路局、省郵政管理局)

(五)完善協同機制。以自貿試驗區建設為契機,加強與交通運輸部、國傢發展改革委、中國鐵路總公司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進一步完善部省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爭取在我省開展多式聯運示范區建設、鐵路貨運市場化改革、空鐵聯運試點等工作。依托中歐班列(鄭州)渠道資源,積極參與建立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傢間的跨境聯運協調機制。加強與京津冀、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沿線各省跨區域溝通協作,針對多式聯運發展面臨的共性問題實施聯合攻關。探索建立多式聯運專傢顧問團隊,邀請國內外相關領域專傢學者為自貿試驗區多式聯運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智力支撐。(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鄭州鐵路局、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民航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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